別看福媽平常都在插科打諢,
關於寫狀子這碼子事,
姐姐可是有練過的。

拿一般的民事訴狀還是聲請狀來說吧,
去掉了頭尾各占不少篇幅的稱謂地址聲明等等,
最主要的部分,
就是事實和理由了。
事實和理由要怎麼寫?
這時候就得套用法學三段論法囉!
什麼是法學三段論法?
簡單地說就是:大前提、小前提和結論。
大前提是所謂的判斷標準亦即法律規範;
小前提是所謂的判斷對象或言案例事實;
結論就是依據標準嵌入對象後所得到的法律效果。
舉個例來說:
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規定:
「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者,
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。」
(大前提)
福媽沒事喜歡把睡的正甜的福妹給挖起來親個兩下。
(小前提)
所以福媽應被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(結論)
最好是親個福妹兩下就構成騷擾被處以罰鍰啦!

上面那個例子當然是開個玩笑,
不過下面這個例子,
可就不是開玩笑的。
狀子的事實和理由要怎麼用三段論法寫,
福媽我來做個簡單的示範。

首先,法律人最愛用的「按」啦還是「查」啦之類的發語詞,
是絕對不能少的。

按「民宿業者應秉持友善、親切之態度,以合理之價位,提供入住者舒適、清潔、安全並具有隱私權之空間。不具備本條所訂條件者,應列為拒絕往來戶」,福氏家族旅遊度假法第18條第1項定有明文。
(大前提)

查福氏家族一行20餘人,經由網路友人咪嚕麻及草人可之熱心推薦與安排,於民國96年9月23日,順利以加床不加價包棟新台幣8,000元的優惠價格,入住位於宜蘭縣五結鄉的溫馨民宿(證一號)。因是日報名參加的人數超出預期,主辦人福爸媽為表示心意,於抵達民宿依老板要求先結清餘款4,000元時(定金已預付五成),雙手奉上2,000元的小紅包一個,惟遭老板婉拒並覆以明日再說云云。

因9月23日適逢中秋節連續假期,白目的福氏家族除了換洗衣物、自備的被褥外,還攜帶了成箱的文旦、不下五盒的月餅和蛋黃酥、葡萄梨子蘋果香蕉鳳梨等水果,醃漬好的肉類、活跳跳的紅蟳、好吃到爆的滷味,以及差點沒獲頒良民證的福妹(證二號)等等一同進駐該民宿。福氏家族形同舉家遷移的作法,於福爸辦理住宿登記同時洗耳恭聽老板告誡住宿規則時,即遭到提醒。然而,或許是基於客套,老板點提的內容僅包括:請勿在屋內吸煙、請勿讓狗狗上沙發和床,還有請勿使用某一玻璃櫥櫃內的咖啡杯盤。天真的福氏家族未察該等提醒實為客氣話,誤以為只要恪遵該三點禁止原則即可將民宿當做自家使用,於是打牌的打牌、看電視的看電視、烤肉的烤肉、蒸紅蟳的蒸紅蟳、吃水果的吃水果、用點心的用點心,啃滷味的啃滷味、喝紅酒的喝紅酒,反正外頭惱人的雨怎樣下個不停,裡頭的人就怎樣玩個盡興。

詎料該民宿的老板有著和福媽不相上下喜愛整潔的癖好,於是在短短半天之內,數度入屋巡視遭福氏家族蹂躪的災情,巡後則面色微慍不發一語離開。及至當晚10點多鐘最後一次巡察時,終忍不住破口對正好在廚房不知幹麼的福爸大嫂表示,其無法忍受福氏家族如此的「髒亂」,並要求趕緊把廚房收一收,經福爸大嫂以明日退房前會收拾整齊,並籲請尊重承租人的使用權等語反擊,老板始不悅離去。大概是對於福媽的伶牙俐齒已有所聞,老板每次入內巡視時,皆正巧與福媽擦身而過,因此福媽每次只能目送老板身影進進出出,卻苦無交手機會。

第二天清早6點左右,福媽帶如廁完畢的福妹在客廳閒晃時,恰好碰上老板的巡房時間。好在前一晚福爸媽臨睡前已略為收拾狼藉的杯盤,故這次老板只有對也不知道在廚房幹麼的福爸二姐表示,從沒見過像福氏這樣亂的家族,而沒有下令叫二姐立刻清理。老板說話的同時,幸運的福媽又正巧沒聽到,只是這時突然對一件事產生好奇,為什麼該民宿的鐵門三段鎖還有室內門鎖,都被用層層不透明白色膠帶給貼死,旁邊還寫著請勿上鎖?而且這時候福媽才突然想到,昨天福爸在辦住宿登記時,老板好像也沒有提供福爸鑰匙。這麼說來,昨個夜裡福氏家族20餘人,算是睡在無法上鎖的屋內,而握有開門鑰匙的,只有老板?!好在昨個兒夜裡雖然風大,但沒掀起什麼大浪。

8點左右,愛乾淨的老板端著強調純手工製造的愛心早餐來了。一進屋內,老板二話不說就把福家昨日借用的麻將桌給折起來,要那時剛好佇在一旁的福爸表哥拿去放好,然後又二話不說地開始收拾福家疊放在餐桌上的蛋黃酥等,好將他的長餐桌歸回原位,才能讓手工早餐漂漂亮亮上桌。此時一早看見老板巡房已經不爽、聽見二姐轉述老板的話又一肚子火、再看見老板對表哥使喚的態度更是火冒三丈的福媽,終於忍不住開口喝令老板把東西放著,嚴正告訴他不要再動福家的東西等等。總之,老板是氣沖沖地離開,而福媽則火大地把麻將桌再度打開,開玩笑,連在哪張桌上吃早餐的自由都要被干涉,福媽的憲法是唸到外太空去了,是吧?!

福氏家族向有一個特色,看似懶散但凝聚力很強。老板走後,福媽立即上樓叫大家起床。解說完所有的來龍去脈後,盥洗的盥洗、著裝的著裝,眾人吃完早點後,折棉被的折棉被、收行李的收行李的、洗杯盤的洗杯盤、桌椅還原的還原、掃地的掃地、擦地板的擦地板,倒垃圾的倒垃圾,總之,9點不到,福氏家族已將該宜蘭民宿回復到出租前一模一樣的狀態(證三號)。只不過,這次福媽邀民宿老板入內檢查,老板的答覆竟是:喔,沒關係。
(小前提)

福媽不是法官,
所以根據以上的大前提和小前提所可能得到的判斷結果,
就委由各位看倌自己決定吧!


證一號:福家三口冒雨在溫馨民宿外合影。



證二號:福妹乖乖坐在大門口拍照。



證三號:眾人合力打掃的照片。


對了,為了平衡報導,
還是得跟各位交待一下。
該民宿的老板事後有跟福爸解釋,
他之所以會一再進出屋內,
是因為先前有些去他的民宿住過的人,
回來後在台大的PTT網站說老板態度很冷淡之類的話,
所以他才會如此如此做。
還好福媽沒上過什麼PTT還是PPT的網站,
在福妹的幸福小套房裡說說,
應該是,沒關係喔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福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3) 人氣()